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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能力超常,原陕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也不会从一个普通的技术员迅速成长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如果他不小心的话,他就不会收受近800万元的贿赂,而只花了4万美元,也不会听信风言,迅速归还贿赂所得。他能干又细心,但他因贪婪而被囚禁。

对王的审判已经过去半年了,但很难说它的影响已经结束。判决所显示的警告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历史上,还应该包括现在和未来。

在Xi安高辛路51号,一座20层的高层建筑矗立在冬天的寒潮中,车辆在门卫的引导下不时从正门入口进出。

建筑正面清晰可见“陕西有色金属”字样,这是陕西大型国有企业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有色金属)的办公楼。

陕西有色金属的员工还记得,一年前,当他们得知公司前总经理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时,感到“震惊”。“更严重的是,话不多,有些我不满意的地方会直接提出来。”陕西有色金属的一位老员工向《国家商报》记者描述了他对王的第一印象。

今年10月17日,第一次宣布了对王的判决。他将因收受375万元人民币、52万美元和3000克黄金共计793万元人民币的贿赂而被判入狱11年。

不苟言笑的舵手

根据王的简历,他是一个典型的理科学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他的公开简历,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宝鸡有色金属第五厂技术部门的副科长。今年,这个来自河北省遵化市的男孩只有27岁。

此后,王在宝鸡有色金属系统工作了十多年。2004年3月,王出任宝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一年后,公司进行重组,王出任宝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体集团,陕西有色金属分公司)总经理。这是他成为陕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层的开始,也是他犯错误的开始。

2009年6月,王结束了四年的子公司负责人任期,被任命为陕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更严重的是,话不多,有些我不满意的地方会直接提出来。”这是陕西有色金属一位老员工对王的第一印象。他告诉《国家商报》记者,他第一次见到王是在一次技术汇报会上。“戴眼镜和穿白衬衫相对来说是白色的,看上去更优雅、更不苟言笑。整个会议更为严肃。”

严肃而不苟言笑,似乎符合人们对工程男的印象。记者注意到,王作为理科学生的气质典型地体现在他的学业成绩上。据不完全统计,他在各种有色金属杂志上发表了20多篇专业文章。

793万因贪污被判11年徒刑

2015年2月,王被陕西省纪委调查。消息毫无预兆地传来。一年后,王以受贿罪,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根据陕西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西中刑字第00064号刑事判决,王在担任宝泰集团总经理兼汉中锌业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75万元、52万元、黄金3000克,贪墨款共计793万元。

《国家商报》记者发现,与大多数落马官员一样,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最大的行贿来源是承包工程。

2005年8月至2009年6月,王担任宝体集团总经理,宝体集团旗下的宝体股份(600456,BUY)已经上市。作为国内钛金属行业公司,愿意与宝体集团合作的合作伙伴是不可或缺的。利用大量铺开的项目来招聘承包商是必要的,所以王就利用这个机会来充实自己。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两起贿赂案件涉及陕西有色金属的两家上市公司。第一,目前的第二大股东鲍斯股份(300402,BUY)曾在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前通过行贿持有鲍斯股份,持有20%的鲍斯股份股权;二是2007年宝帝收购海绵钛材料公司时,金州华申钛业有限公司通过贿赂王成功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

在调查过程中,王对收受贿赂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承认该组织没有掌握三个犯罪事实。王对的巨额贿赂,根据他的判断,只提到他用这笔钱进行消费,也就是说,他用4万美元在国外进行消费。

此外,事发前,2013年10月,陕西省审计局开始对宝体集团总部及其子公司进行审计,王因担心事件暴露,开始分批退还所收款项。事件发生后,所有的赃款都被追回并上缴国库。

见消费不见贿赂,见风使舵,立即返还赃款,当事人的微妙心态再也追不上了。

"被判处11年监禁,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这是法院对王的判决,他本人没有异议。这位“老大哥”起初是个技术员,后来在陕西的高位上摔倒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受贿793万被判11年 陕西有色前总经理汪汉臣落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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