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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的妻子不在家时,这位50岁的男子在寻找母爱的借口下,喝进他岳母的卧室,并强行与她70多岁的岳母发生性关系。今天,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部县法院获悉,犯强奸罪的张(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第二次离婚的夫妇

1986年,来自西充的27岁青年张被介绍认识并与南方女孩谢玉兰(化名)结婚,张在家做了女婿。1999年,谢玉兰生了一个儿子。生了儿子后不久,张就出去打工,多年没有回来。谢玉兰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他们离婚。谢玉兰和她的儿子及母亲周大华(化名)住在一起。2008年,失踪多年的张以探望儿子为由再次出现在。接下来,他向谢玉兰提出再婚,并以夫妻的名义再次同居。

五旬男子以找母爱为借口 强奸七旬岳母两次获刑

五旬节派的女婿犯了罪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五旬男子以找母爱为借口 强奸七旬岳母两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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