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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侵权“贵州茅台”

此案已经立案调查,中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打开门,一个小仓库里,堆满了一箱箱的“贵州茅台”,有的甚至折叠了五六层,高度接近天花板。

这是2014年12月28日内江市市中区工商局对公园街一家酒类销售部门进行突击检查的现场。经防伪办公室人员鉴定,初步认定该酒并非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而是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场查获假冒“茅台”486瓶,价值48.55万元。

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内江市中区工商局将以“红盾春雷行动2015”为契机,围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市场监督检查。

【伪装】自称是“贵州茅台”的主业

内江市市中区公园街一家店,店外挂着“贵州茅台”的招牌,主要经营批发和零售。店里的货架上有“长江”、“西酒”、“贵州茅台”等老字号的白酒。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副本也显示在桌面文件架上。

“新年快到了,一家人会买些白酒,一起吃饭,还有送朋友。我不知道商家的购买渠道是什么。如果比较便宜,我当然会去那里买。”住在酒店附近的陈先生说,他害怕买假酒,吃饭送礼都不好。

[突击]当场查获56种假酒

2014年12月28日,内江市中区工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的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公园街的酒类营业部进行突击检查。

当里屋的门被打开时,一个小仓库里堆满了“贵州茅台”的盒子,有些甚至折叠了五六层,靠近天花板。这里有56瓶“贵州茅台”葡萄酒,53%体积,500毫升规格,486瓶。经防伪办公室工作人员鉴定,初步认定这些酒不是贵州茅台有限公司生产的,而是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执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随后,内江市中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486瓶涉嫌侵权的“贵州茅台”。经委托商标所有人贵州茅台有限公司进行正式鉴定,得出如下结论:“本产品不是我公司生产(包装)的。”另外,证明贵州茅台(53%,500毫升)同期零售价格为999元/瓶。

根据有关规定,涉案未售侵权酒价值48.55万元,涉嫌犯罪。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此案移交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从市中区工商局了解到,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工商局将以“红盾春雷行动2015”为契机,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市民平安度过春节。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四川内江查扣486瓶假茅台酒 货箱堆高近天花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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