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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的两个乡镇干部“有一个赚钱的好办法”,联手骗取赔偿金。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乡镇干部腐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他们五年有期徒刑。

2010年,于海西线公路改造项目在东方市甘城镇征地,甘城镇市政府任命张兆柏(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征地工作。在征用甘城镇东宝村的土地时,张兆柏与东宝村委会主任王承迪商量,准备拨出部分征地资金用于个人使用。

随后,张兆柏制作了《补偿分配表》,在“两个村委会干部”栏中,王承迪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张兆柏在“农民收款签字”栏中签了三个村民的名字,在“村委会收款签字”栏中签了“王承弟”的名字,然后将表格送镇领导审批。此后,张与王谋弟共同贪污虚报征地补偿费7.0499万元,其中王谋弟收受4万元。

鉴于本案,东方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兆柏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被告人王承迪串通征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侵占征地补偿费70,499元,均构成腐败。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2.被告主动归还所有赃款,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兆柏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成第被判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海南两村镇干部弄虚作假片区补偿款 分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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