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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月14日电(肖品莲何玉泽)云南省宜良县龙安镇70岁村民王某因右腿不幸坠楼而去医院接受手术,但手术失败,老人将医院告上法庭。彝良县法院14日透露,该老人一审获得3万多元赔偿金。

2011年1月24日,王到宜良县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股骨骨折。同月28日王接受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同年2月11日出院。王某某出院后,感到活动受限,长时间伴有疼痛。2013年1月12日去医院复查dr片:右下股骨骨折内固定后,内固定器主钉远端断裂移位,右股骨骨折不愈合。经鉴定,王一案为三级医疗事故,由医院承担二级责任。

云南彝良老人手术失败起诉医院 获赔3万元

因与医院协商不成,王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其经济损失73,048.80元。经审理,本院判决赔偿王经济损失35007.60元。王某某和彝良县某医院均已服刑,在上诉期间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院官员的监督下,医院按照判决履行了其义务。考虑到王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当地地处高寒山区,交通不便,该官员近日驱车前往王某某处。(结束)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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