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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月22日(新华社)——业主在社区张贴了一张大字海报,声称社区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宋擅自租用了该社区的房产,并将租金据为己有。宋状告大字报制作人、社区业主郭侵犯名誉权。

22日,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就侵犯名誉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擅自出租住宅物业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租金是不真实的,损害了宋的名誉,并责令被告郭向原告宋公开书面道歉。

本案原告重庆市九龙坡区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宋某称,郭长期在社区散布谣言,称其结婚证是假的,不是社区业主,不具备进入居委会的资格。郭制作并张贴的《业主委员会解散原因》一文指出,他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用了该住宅物业,并自行收取租金。郭还诽谤社区工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说他盗用了社区二三十个门面的钱。宋要求被告人郭以公告的形式在社会上公开道歉。

业主贴大字报指他人私占租金 内容不实被判道歉

被告郭辩称,他说宋的结婚证是假的,因为业主依法监督了行业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在进入行业委员会时必须公开自己的身份。如对身份有异议,业主有权申请复核。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业主贴大字报指他人私占租金 内容不实被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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