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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台县法院审结一桩离婚案,妻子骗丈夫为他人抚养子女。她丈夫识破真相后提出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抚养费和因妻子不忠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2011年11月20日,高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并按照当地的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从那以后,他们一直住在一起。2013年1月,李生下一个姓高的男孩。孩子满月后,高和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然而婚后,高和李经常为琐事争吵,而婚后生活不愉快的经常胡思乱想。看着眼前的孩子,高觉得自己的鼻子、眼睛和轮廓一点也不像自己。在怀疑的驱使下,高带着孩子到生物技术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名义是带他们出去玩。结果,孩子真的不是高生的。高很生气,带着孩子回家,关上门后,他和李吵了一架。高自觉咽不下这口气,终于状告李,要求他退还彩礼和抚养费。由于“早以为人父”,妻子的不忠使他成为村里的笑柄,所以高状告李时,还要求李赔偿他4万元精神损失费。

妻子红杏出墙生下儿子非亲生 丈夫识破真相欲离婚

高与子女的自我认同不符合法定程序,无效。法院应指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然而,李害怕事情变得更糟,所以他在法庭上承认孩子不是高生的。经审理,法官认为,孩子是在高与李领取结婚证之前出生的,当时高与李在法律上并未被认定为夫妻,因此李并未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因此,对于高要求的彩礼及抚养费,判决李自行退还彩礼折扣及抚养费3.3万元,驳回李精神损害赔偿申请。(通讯员闫)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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