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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没有重量和规模。要消除“小官员大贪欲”,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日前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经中央政府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加强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并加强一线处理能力。同时,要加大对群众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员大贪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滥发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用于政府的惠民资金和专项补助。

评论:规范权力运行 防范“小官巨贪”

近年来,“小吏大贪”现象层出不穷。人民论坛问卷中心基于9634个公众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小官员腐败”占现实中各类腐败事件的70%以上(76.17%),且大多发生在区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身上。尽管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小官员腐败的控制力度,但“小官员大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

权力没有大小,但侧重于监督。“小官吏腐败”出现的原因在于权力监督方面的问题,即使是很小的公职人员,一旦掌握了权力,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所欲为。实践一再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腐败,无论它是大还是小,无论职位是高还是低。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评论:规范权力运行 防范“小官巨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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