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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8日电(记者余)邓丽君之兄邓长富认为,mainland China某出版社擅自出版的《邓丽君全传》一书泄露了的隐私,侵犯了其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51万元。

28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此前,一审法院责令出版社向邓嘉书面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出版社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邓丽君的哥哥邓长富称,《邓丽君全传》的封面、扉页和内页使用了500多张邓丽君的照片,侵犯了邓丽君的肖像权。为了吸引公众,该书擅自披露了邓丽君的个人隐私,这严重损害了邓丽君的名誉权。

该案今天重新审理,但邓丽君的哥哥邓长富没有出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出版社是否由邓家族授权。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邓丽君全传》侵权案在京再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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