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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马勇)近年来,住房质量已成为维权领域的热点,但消费者维权之路一直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NLD省委专职副主席苏城建议完善商品房质量追溯机制,延长商品房保修期。

苏城说,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商品房质量纠纷层出不穷。在一些地方,新房子变成了危险的建筑物,建筑物倒塌了。此外,当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除了开发商、房地产商和建筑商之间相互推诿之外,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加热和冷却系统分别有两个加热期和两个冷却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2年。

“与70年的产权相比,这个保修期有点太短了。因此,开发商和建筑商很容易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从而给商品房带来质量风险。”苏城说。

苏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现行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商品房质量追溯机制。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商的资格审查,通过收取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加大民事和刑事责任,强化建筑质量责任和法律意识。此外,有关部门应根据房地产的使用年限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延长商品房建筑质量保修期。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程苏代表:应完善商品房质量追溯机制并延长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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