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0字,读完约2分钟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实施是此次修订的亮点。

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

《证券法》修订草案指出,推进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注重信息披露。市场各方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投资价值做出判断,明确登记程序,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如果规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应负责审查登记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登记文件和审计意见。

证券法修订草案今日审议 董登新:注册制提速的信号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财经网站采访时表示,与旧《证券法》相比,新《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变化是将首次公开发行(ipo)审查权明确授予交易所,并在审查前向证监会注册,这意味着将ipo决定权交给市场,这符合资本市场市场化和法制化改革的趋势。

修订证券法是登记制度改革的前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在“两会”期间表示,新证券法一实施,注册制度就可能实施。NPC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吴晓灵早前表示:“按照正常的进度,证券法的修改预计将在4月底进行。初审后,有必要征求意见和总结。第二次审判最早将于8月举行,第三次审判将于10月完成。”

董登新认为,证券法修订草案此时已经进入审议阶段,这是加快登记制度改革的明确信号。他表示,近期市场行情看涨,牛市是实施注册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这可能促使监管部门提前实施注册制度的时间表。"例如,ipo审核权分散的交易所最早可能在6月登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证券法修订草案今日审议 董登新:注册制提速的信号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3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