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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核心园区有400多家R&D机构,包括60多家国家级和市级R&D机构和133家R&D跨国公司中心。刘晨报信息

早报记者严鹏飞

张江核心园区形成了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产业集聚区。在生物医药领域,其贡献收入占全上海的一半,每年国家批准的新药有三分之一是张江核心园区。研发。”在最近的一次座谈会上,张江高科技(报价600895,咨询)科技园(张江核心园,又称“小张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瑛说。

张江目前备受关注,因为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了“张江国家综合科学中心”的建设。

根据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处长马文刚的总结,《意见》中的22篇文章有一半实际上涉及张江。其中,有许多倡议涉及生物医学。

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开始取得频繁的研发成果。

在5月张江重大成果发布会上,园区内上海枝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生物”)的埃博拉检测试剂产品被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因为开发的试剂在全球评选中获得第一名,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官方名单上第一个购买的中国产品。

枝江生物称,其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只需提取患者唾液,仅用两个小时就能检测出是否感染了埃博拉病毒。它可以检测埃博拉病毒的所有四种致病类型,其检测灵敏度是国外同类产品的10倍。

着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作为一个管理委员会,最重要的是搭建一个服务平台,而张江核心园区的重点是培养生物医药研发能力。”金瑛告诉早报记者。

《意见》提出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功能平台,重点建设一批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和高端装备领域的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和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金瑛表示,目前张江正在发展生物医药,除了在各行业采取类似的孵化和培育措施外,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垂直进入医药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如新药检测平台。对于企业来说,从最初的种子到新药的形成,没有必要去其他地方。

张江核心园区有400多家R&D机构,包括60多家国家级和市级R&D机构和133家R&D跨国公司中心。

除了公共服务平台,《意见》中提到的一些机构实际上出现在医药行业的产业链中,如上海光源,一个主要的科研机构,以及现有的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

上海光源总投资14.5亿元,拥有先进的第三代同步辐射装置,可建设60多个光束线站。它是物理、化学、材料、生物等学科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平台。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张江有30多家企业使用上海光源为R&D工作,尤其是生物医药。园区内一些跨国制药公司的R&D机构,如罗氏、诺华等。,利用上海光源获得了大量的结构数据,并已开展了新药研发。

张江制药公司上海绿谷目前正在开发20个品种,其中抗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 disease)药物GV-971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临床试验阶段,预计将于2017年上市。该公司希望它能成为一个价值十亿美元的品种。

这种药物的最初研发来自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一位负责人告诉早报,在完成一期临床试验和部分二期临床试验后,该药以80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上海绿谷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许多生产、教育和研究机构进行了合作。

当然,张江也希望建立一个“科技创新中心”,这样园区内的企业就可以直接在上海完成新药评估。《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药品审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建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上海分中心,争取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此外,我们必须支持现有新药筛选中心、安全性评估中心、转化医学中心和动物实验中心的升级。”金瑛说。

仍然有必要解决企业亏损的问题

与其他行业相比,医药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一方面,新药研发周期长,成本高;另一方面,即使新药上市,它们也可能没有足够的市场接受率。

张江微信平台发表了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张江医药谷”)总经理王兰忠的一篇文章,文章称张江高科技园区培育了157家医药初创企业,但在过去10年中至少有500家初创企业被关闭或重组。

据王兰忠介绍,张江在2009年启动了vic模式: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R&D中小医药企业(ipc)将其新药推荐给张江新药孵化平台,以便从政府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vc)中获得“输血”,从R&D专业外包公司(cro)中“租借”R&D人员和实验室设备,最终进入新药产业化。这家中小企业仍然拥有所有权。

然而,即使解决了药物研发的问题,许多企业也可能负担不起生产基地的建设,并拖累工业化。

在谈到生产问题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损失时,金瑛表示,由于张江处于R&D的位置,如果孵化出来的企业生产,他们可能没有多少资源,比如土地,所以他们不妨把生产基地设在上海其他地方。

“努力试行创新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制度,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开。”《意见》中有这样一句话。

2013年6月,德国制药巨头勃林格殷格翰和张江药谷联合建造了一个制药外包(cmo)生物制药基地。该项目始于去年6月,计划投资5亿元人民币。现在张江已经开始强调实施cmo试点。

目前,cmo在中国面临着政策诅咒。在现行《药品管理法》下,药品销售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采用“捆绑”管理模式,药品批准文号只发放给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这意味着R&D制药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工厂,以完成新药产业化的整个过程,因此这一政策急需放松。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上海“科创22条”半数涉及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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