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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

关于在建阳市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建阳市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建威法宣[2017]28号)精神,现就建阳市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6月

二。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简阳市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三,民选议席的数目

建阳市创建了十个首批文明家庭,五个家庭被建阳市首批文明家庭提名。

第四,选举范围

主要成员居住在简阳的家庭。

V.选择标准

凡符合以下推荐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请简阳市第一个文明家庭:家庭成员爱国守法、遵守道德礼仪、敬业诚信、绿色节俭、热心公益、成员平等和谐、家庭教育良好、家庭作风简单、家庭环境整洁。

六.不准进口商品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报或推荐建阳市第一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反法律法规;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的;

3.家庭成员参与“色情、赌博和中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和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了家庭暴力;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履行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违反了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其他个人行为。

七、命名表扬

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并由建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建阳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参照《简阳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美德青少年”实施办法(试行)》,给予相应的礼貌帮助。

我在此宣布。

简阳市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7年4月1日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关于在建阳市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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