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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拉萨4月13日综合报道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网站4月10日报道,日前,拉萨市纪委对拉萨粮油工业公司原总经理洛桑尼玛严重违纪的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洛桑尼玛,男,藏族,出生于西藏拉萨,1971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他于1995年加入工作,并于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过调查,洛桑尼玛在担任拉萨粮油工业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了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长时间开车上下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违法的。

洛桑尼玛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未能以身作则,严重违反党纪,十八大后仍未收敛或停止,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开除洛桑尼玛的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拉萨市粮油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洛桑尼玛被"双开" 私驾公车接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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