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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综合报道据中国全国人大网站报道,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荆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巡回法院院长和审判员职务。免去何荣(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荆,生于1960年11月,2009年6月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近又担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何蓉,女,汉族,1962年10月出生,2013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今年3月,何荣被调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景简历

景,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于河北省深州市,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法学博士。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

1982.07-1984.07河北省石家庄邮电学校教师

1984.07-1984.08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

1984.08-1986.0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

1986.09-1988.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可一级)经济审判庭助理法官

1988.12-1989.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89.07-1993.0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93.02-1994.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4.12-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法官

1995.05-1996.12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课题组组长

1996.12-2003.0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4.07-1997.0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

2003.04-2006.1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任级,2000.09-2004.01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在职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专职成员

2007.04-2008.05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8.05-2009.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办公厅主任、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9.04-2009.0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09.06-2010.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

2010.07-2016.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12-2017.0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书记、第四巡回法院院长

2017.04-中央政治和法律委员会副秘书长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景汉朝、贺荣(女)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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