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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综合报道据高建旺介绍,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协副书记荣康社(副科级)涉嫌收受贿赂和滥用职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他被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荣康社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荣康社,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荣康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担任马山县县长、隆安县委书记、南宁市永宁区委书记、南宁市委副秘书长、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容康社在担任马山县县长期间,越权违规办事,给国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依法追究他收受贿赂和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南宁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容康社被公诉 曾任马山县县长

荣康社简历

荣康社,男,壮族,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广西宁明人。他于1975年8月参加工作,并于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有研究生学位。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他担任马山县县长;2006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隆安县委书记;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南宁市遂宁区委书记;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南宁市委副秘书长;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6月,他担任CPPCC南宁市委副书记。

2016年8月,他因严重违纪被调查。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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