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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纪委和中国共产党黔南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网站,经黔南国家委员会批准,黔南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黔南国家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监察局局长马应忠的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马应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利用母亲葬礼的机会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违反廉政纪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的馈赠,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管理服务对象购买房地产,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消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收受现金,数额巨大。

黔南州委副秘书长马应忠被"双开" 借母亲丧事之机敛财(简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马应忠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涉嫌违法犯罪。党的十八大以后,他还是不收敛,不停止,逆风违纪,性质恶劣,情况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并报黔南州委员会批准,决定开除马应忠的党籍和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黔南州委副秘书长马应忠被"双开" 借母亲丧事之机敛财(简历)

马应忠简历

马应忠,男,1966年12月出生于贵州荔波,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

1986.09-1992.08贵州省荔波县茂兰中学教师(1989.09-1991.07,贵州省黔南教育学院汉语专业)

1992.08-1995.08贵州省荔波县职业中学教师(1994.01年被评为中学教师;1995年4月至1995年8月,他被借调到荔波县“四个一”办公室

1995.08-1995.09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组织部职员

1995.09-1996.09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组织部主任

1996.09-1997.01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1997.01-1997.06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办公室职员

1997.06-1998.03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8.03-1999.03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9.03-2003.04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党委书记(1999.09-2002.06期间,在贵州省委党校学习法律)

2003.04-2007.01贵州省荔波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03.03-2003.07)。

2007.01-2011.03贵州省荔波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部长

2011.03-2011.11贵州省荔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部长

2011.11-2013.01贵州省荔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3.01-2013.05贵州省荔波县委员会副书记

2013.05-2014.09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

2014.09贵州省黔南州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监督监督局局长

2017.01涉嫌严重违纪并受到调查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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