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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天津7月22日综合报道据天津市纪委消息:近日,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原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原办公厅主任刘建刚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刘建刚在提拔干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从事拉票、帮助选举等非组织活动,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品和消费卡,以及向其他公务员送礼的;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安排他人出国留学的;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构成受贿罪的。

天津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刘剑刚被"双开"(简历)

刘建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此外,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或停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批准,决定开除刘建刚的党籍和公职,没收其党纪收入,并将涉嫌犯罪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天津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刘剑刚被"双开"(简历)

刘建刚的简历

刘建刚,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山东兖州人,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7月,任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对外经济贸易司司长;

1998年9月,他担任天津市统计局副局长;

2002年12月,他担任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2004年7月,他担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5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

2013年3月,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书记、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2015年11月,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2016年12月,免去其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工作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兼职)职务;

2017年3月22日,他被免去天津市人大代表职务。(天津市纪委)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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