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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综合报道据中国全国人大网站报道,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常委会上通过,免去南瑛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经济网的数据,南瑛,1954年4月出生,曾担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2009年6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杜万华,1954年1月出生,2007年6月任最高法院司法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专职委员。

南英简历

南瑛,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1969.12-1975.0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1军士兵

1975.04-1977.0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

1977.03-1980.02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副庭长)

1985.07-1992.10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法官(正处级)

1992年10月至199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培训部在一年制中学班学习;1997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年11月至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委员兼第二刑事审判法院院长

2000.09-2004.09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委员兼第一刑事审判法院院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至2017年12月),司法委员会成员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南英不再担任最高法副院长 杜万华不再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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