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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称,几天前,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潘福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潘福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出入私人会所,非法接受私人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本人和亲属收受礼品和馈赠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上海市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被开除党籍(图|简历)

潘富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纪律底线,严重违反了党纪,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性质恶劣,影响极其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开除潘夫人的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线索及相关资金、材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海市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被开除党籍(图|简历)

潘福仁简历

潘福仁,男,1951年8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73年10月入党,1968年3月参加工作。

2002年3月,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审计委员会委员;2003年10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计委员会委员;2006年8月,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计委员会委员;2006年9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4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局级干部(2011年2月至2013年1月,任CPPCC社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4年11月退休。(上海市纪委)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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