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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统一收费,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确保报销方式的无缝衔接,确保原生育保险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洁提交了一份提案,提出了上述建议。

孙洁委员还就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我国体育健康保险制度、在中小学开展保险教育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同步实施”。对此,孙洁专员建议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标准支付。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病假工资支付,领取时间统一为产假时间;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失业保险支付,领取时间可参照领取失业保险的原则。每参加一年生育保险,可领取一个月的生育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法定产假。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可以降低成本,精简人员,降低费用,给参保人员带来报销等便利专员孙洁说。

孙洁委员长期关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她指出,目前中国的生育保险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生育保障体系是“分散的”。一方面,承担生育保障功能的社会保障项目很多,包括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并且很难连接和转换系统;另一方面,许多制度是区域协调的,地方政策差异很大,影响了公平和效率。

第二,系统覆盖面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只有城镇企业的已婚女职工才能得到保障。如果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城乡居民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这些人就不能享受保险。同时,生育保险费用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非本单位职工的妇女不能享受保险。中国有近1.7亿农民工,其中女性总数接近4980万,生育保险几乎不涉及这一庞大群体。“与全民医疗保险相比,中国的生育保险覆盖面太窄。”孙洁说。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生育保险参与率低。“除了一些想参加保险但不能参加保险的人之外,还有许多人不需要参加保险,但单位一直在支付,因为生育保险费是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孙洁说。据统计,2014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7亿,参与率为43.34%;只有613万人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其中只有3.6%的人受益。

第四,生育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不够。根据现行制度,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生育保护制度,享受不同的保护福利。

第五,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互交叉。她说生育保险的一个重要待遇是支付生育医疗费。我国已经确立了“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原则,但实际执行中存在随意性,许多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归为生育医疗费用或一般疾病,容易出现界限不清的问题,这不仅给社会保障机构带来麻烦,也使被保险人的个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基于上述背景,孙洁提出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一方面,这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实现全覆盖。生育保险是特定群体在特定时间的特殊医疗支出。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从而实现生育保险的全面覆盖。

另一方面,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可以有效解决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交叉问题。无需明确相关费用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只需办理普通结算和报销手续,不仅简化了手续,还有效缓解了医院、患者和参保人员之间的矛盾。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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