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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应当分离

■本刊两会报道组左永刚

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年全国人大的热门话题。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能源行业适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他建议,应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应分开,SASAC官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应互换。

2015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非国有资本项目。同时,对于自然垄断行业,应实施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和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应分离网络运输,放开竞争性行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明建议:国资委官员与国企负责人不能互换调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和市政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应尽快开放。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运输和电信领域竞争性环节的价格。

据了解,目前已有6家民营企业获得非国有贸易进口资格。数据显示,2016年,非国有贸易中允许进口的原油比去年增加了133%。

蔡继明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到的“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是除市政公用、电网和电信网、铁路网、油气管道以外的竞争性行业,应打破政府垄断,向民间资本开放。

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应落实董事会对经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权,以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要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按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力,监督资本,市场选人,规则运作,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平等、运行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明建议:国资委官员与国企负责人不能互换调任

蔡继明建议:“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市场化的方式选人用人,依法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畅通现有经理人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的渠道。”

针对SASAC官员兼任或更换国有企业董事长、许多国有企业董事长兼任或更换SASAC官员的现象,蔡继明建议,SASAC官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应兼职或交流,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应由全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行使。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明建议:国资委官员与国企负责人不能互换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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