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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首席执行官李彦宏,都提出了在两类人群中实行自主驾驶和无人驾驶的立法。

李书福提出要“研究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找出并修改阻碍自主驾驶发展的相关规定。”李彦宏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法律法规,为R&D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试和商业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然而,许多交通规划和法律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有必要为自动驾驶立法,但为时不早。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表示:“立法不一定对R&D自主驾驶和无人驾驶企业有利,因为它会带来各种约束。”

“智能驾驶”加速进入市场

李书福在提案中指出,沃尔沃、特斯拉、奔驰等具有半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已经上路。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研发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业界预计未来10年将有越来越多的半自动驾驶或高自动驾驶车辆进入市场。

李彦宏还指出:“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已经采取各种措施,支持企业开发和测试无人驾驶汽车。”

3月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席李德意预测,到2025年,80%的道路车辆将实现自动驾驶,与人工驾驶并存,相辅相成。

根据波士顿咨询集团的报告,自驾车相关技术产业的市场在2025年将增长到420亿美元,到2035年,自驾车可能达到世界汽车销量的四分之一。该报告还提到,从2017年开始,一些自动驾驶汽车将“大量”投放市场。

百度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展示了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它上面有一个激光雷达,相当于人的眼睛。另外,后备箱里有一台电脑,它可以像人脑一样控制汽车的运行。这套东西完全是人工智能的应用。它不再像一辆汽车,而是更像一台电脑。”李彦宏在讲话中介绍了。

现在,在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后,行业将目光投向了法律法规等行业发展机制领域。

可以进行前瞻性的法律研究

根据美国公路安全局对智能汽车的定义,全无人驾驶智能汽车的发展将经历五个阶段。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说:“立法也应该分阶段进行,五个层次将完全无人管理,所以我们可以提前研究配套的法律法规。”

张朱婷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其中一些功能性自动化阶段已经实现,如自动巡航和自动纠偏,目前还没有法律障碍。”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所所长张国华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国家可以对法律法规进行前瞻性研究,比如哪些底线是不能突破的。然而,在制定法律方面有一定的滞后。“如果我们现在就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我们很可能将这一新事物扼杀在萌芽状态。”

李书福在提案中指出,现行法律法规需要具体修改。例如,我们可以研究如何让驾驶员用双手离开方向盘去从事驾驶以外的活动,比如睡觉或工作。以及研究自动驾驶模式下事故民事责任的归属,以及刑事责任是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不再适用。

顾大宋认为,通过政府部门的包容性监督,可以取得一些突破。例如,3月1日,谷歌表示,在它的无人驾驶汽车与加州的一辆公共汽车发生轻微碰撞时,无人驾驶汽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顾大宋认为:“如果谷歌公司承认的‘部分责任’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这显然是一个超出以往事故责任主体范围的新生事物,但对于已经认定了责任的执法者来说,没有必要要求制定新的法律,但他们可以根据法律原则执法”

顾大宋认为,中国应该采取包容性监管来应对自主驾驶的发展,比如增加牌照种类。“在中国,根据现行规定,某一类型的汽车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准入证书才能上路。但是,美国已经颁发了在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执照。”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李书福李彦宏不约而同 呼吁“智能驾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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