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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3日表示,有关部门发布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主要针对“坐在一个村子里”等长期操纵行为,但后来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新的操纵行为,如短期交易、信息操纵、跨市场操作等。这些新的操作方法发展迅速,但目前还没有标准来识别它们。

宋丽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为操纵证券市场的新行为设定一个标准,以实现准确的认定和处罚,这不仅可以及时打击违法者,还可以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6月颁布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极大地提高了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调查的力度和效率。下一步就是要对新的操纵行为有一个清晰的定义,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宋丽萍:应明确证券市场新型操纵认定标准

关于上市公司走出去,宋丽萍表示,部分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但在海外投资和并购中,发现以股代付的法律政策不完善,导致海外投资和并购成本较高。相关部门了解了该领域的发展情况,并推动了修订工作。一些法律和法规正在修订,但这一进程应该加快。

宋丽萍表示,中央政府提出“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化和降低成本”,但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在降低成本方面仍有较大的空空间。如果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股份支付筹集资金,压力将会大大降低。股份支付灵活多样,非常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国际分销。国家战略和中央政府的要求都很明确。如何更好地贯彻中央政策,配合供给侧改革,降低上市公司走出去的成本,也与提高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提高投资者的回报密切相关。在a股上市公司中,一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跨境M&A发展迅速,如文化传媒、环保和消费企业。他们需要有效地整合各种资源。上市公司走出去符合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整合资源,相关部门应提供支持条件。一些发展特别快、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是经济转型升级的亮点,可以促进经济的实质性转型。

宋丽萍:应明确证券市场新型操纵认定标准

宋丽萍说,有必要支持这些公司的发展,整合资源,提高质量。这不仅符合国家战略,而且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消费升级,实现双赢。“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已经做了很多年,对创新带来的生产力有着深刻的理解。它还应该为支持创新企业提供条件。”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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