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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中国银监会特别顾问杨凯生8日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16年年会上表示,为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应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证券化保留部分的风险权重。考虑到不同基础资产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权重的差异,可以采用不同的留存率。

他表示,目前次级信贷资产证券化1250%风险权重的要求偏高。能否参照各种贷款违约率,考虑适当降低次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权重,以提高证券化参与机构的积极性,合理释放资本占用效率?即使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考虑到它是基于目标不良资产预期收益的可收回现金流量的现值,它实际上具有风险保留的含义,保留率可以得到更合理的调整。

杨凯生:应更合理确定自留部分风险权重

据杨凯生介绍,经过8年的时间,不良资产证券化已经重启,相关部门已经批准了5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他表示:“在经济结构加速转型之际,在去产能、去杠杆化和去库存化的过程中,需要处置和解决商业银行和实体的不良资产。”

他还建议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制定专门的spv税收政策,明确交易行为和收入性质的认定,使相关税收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在一些成熟的市场中,避免重复征税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因为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这可以有效地降低所有参与者的投资和融资成本。

他表示,应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推进过程中必须防范和控制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直接融资形式,一旦形成刚性赎回局面,将带来根本性风险。“我始终认为,如果发起人、受托人和贷款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公众对资产证券化法律原则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可能会引发新的风险。这需要每个人高度重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杨凯生:应更合理确定自留部分风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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