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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保监会近期将出台相关措施,限制个人保险机构的激进投资。陈文辉表示,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协同行为者联合收购上市公司,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使用自有资金而非保险资金作为重大股票投资的新资金。重大股票投资活动必须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事先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陈文辉:险企重大股票投资需备案

此外,“中国保监会还计划将股权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从40%降至30%,并将单只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从10%降至5%。”陈文辉表示,应该收回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时放松的投资比例,以防止一些激进的保险机构“钻空".的空子”

据报道,为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和制衡作用,中国保监会将认真研究保险公司单个股东持股比例的上限,并考虑进一步将其从51%降至1/3以下。

陈文辉表示,随着寿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的规模越来越大,行业内的资金积累、资金运用等金融功能也越来越强。保险公司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保险基金已投资股票1.2万亿元,其中蓝筹股占60%以上,多元化投资和金融投资占80%以上,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远高于100%,具有较强的风险吸收能力。

陈文辉指出,保险基金作为一个整体,很好地实践了机构投资者的价值投资理念,但个人保险机构专注于标语牌、跨境并购,投资是激进的。少数追求快速扩张的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触及监管底线。

发现保险资金的违法问题和潜在风险,杜绝保险资金的不良作风,是非常重要的。陈文辉表示,规范的公司治理是防范风险的基本政策,重点是管理“人”和“钱”。他在接受采访时说,“人”是股东。要加强对股东准入的监管,对股东资格提出要求,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评价体系;“钱”是资金的来源,有必要对股东资金来源进行渗透管理,防止虚假注资。

陈文辉:险企重大股票投资需备案

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的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必须携手监管。

陈文辉说,类似问题需要各部门共同解决。例如,资本市场上没有与反收购相关的制度安排,对被收购方缺乏制度保护,导致收购方和被收购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容易导致激烈的摩擦和冲突。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的合作,在监管和约束保险公司一致行动者行为、监管跨市场资产管理产品和监管杠杆收购等方面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范监管套利,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陈文辉:险企重大股票投资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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