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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院长吴(左)将20亿元人民币的支票交给华懋公司代表庄日杰。新京报记者王桂彬照片

龚如心

香港首富赢得20亿英镑投资纠纷赔偿

20年前,为了避免政策限制,龚如心的公司将内地公司委托给“曲线型”投资银行,双方的纠纷已经打了10多年

《新京报》报道称,这场诉讼已经打了10多年,执行了3年。昨日上午,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院长吴将一张20亿元的支票交给了已故香港首富名下的华懋公司代表。这个被称为诉讼时间最长、诉讼对象最大的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这起诉讼源于20年前的一次“曲线”投资。当时,由于政策限制,以香港首富龚如心为首的华懋公司委托内地一家投资公司向民生银行注资9000万元。此后,华懋与该投资公司发生了多年的纠纷诉讼,期间投资收益达到50亿元。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这家投资公司被判赔偿华懋20亿元人民币。

避开政策曲线投资金融

1995年,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公司)作为一家外资企业,决定投资当时处于筹备阶段的民生银行,委托内地公司回避对外资投资境内金融机构的严格限制。

同年9月,华懋与一家由华懋出资的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签订了委托书,由投资公司代为接管。双方同意,华英公司委托投资公司全权管理和行使华英公司在民生银行的权益;投资公司承诺全力维护华懋的权益,相关权益信息和资本分红将及时转移给华懋。一旦政策法规允许,所有相关权益将转移给华懋。

之后,双方签署了《贷款协议》,华懋公司追加投资,最终在银行共投资1094万美元,按当时的汇率相当于约9000万元人民币。

1995年12月,在本行股东大会上,投资公司成为本行第二大股东,华懋公司注资,持股6.53%,投资公司负责人陈某也进入本行19人董事会。

一审判决该合同无效

2001年7月,由于双方对该项投资的权益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投资公司向法院起诉华懋公司,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投资公司向华懋公司返还贷款本息1.287269亿元。华懋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受委托进行投资,要求法院下令解除委托关系,并要求投资公司返还华懋公司委托的所有银行股份和股息。

香港女首富曲线投资内地银行引纠纷  获20亿补偿

200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双方受委托,但同时指出故意规避法律的投资行为违反了金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有过错。根据无效合同造成财产后果的处理原则,判定投资公司返还本金和股息合计1.3亿元以上。然而,它不支持华懋要求返还其股权。

在十多年的诉讼中,收入已达50亿

华懋后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判决于2012年做出。当时,龚如心已经去世五年了,该银行的股价也从2002年的每股2.3元涨到了近6元。

经最高法院审理,发现华懋公司最初向银行投资9008万股,经历了年度股票发行和转换。截至2012年8月31日,该公司已发展成为7.37亿股,总股息近6亿元。当年投资9000万元,收入达到50亿元。

根据终审判决,双方签署的协议无效,投资公司赔偿华茂公司20亿元。

实施三年后,昨日上午10时,香港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庄日杰收到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支票。

龚如心

龚如心出生在上海,早年和丈夫王德辉一起经营华懋集团,她的主要业务是房地产。王德辉在十多年前失踪后,龚如心接管了华懋集团。她成为集团董事长后,业务发展迅速,也成为亚洲最富有的女性。

2007年,70岁的龚如心去世后,他的遗产案件充满了波折。

今年5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龚如心830亿港元的遗产“全部分配”给华懋慈善基金。此前,香港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裁定,该基金只是遗产的“受托人”,而不是“受益人”。

焦点

为什么这两个判断之间的差异接近20亿?

最高法:投资和收入是客观存在的

在一审和终审中,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承认双方受委托,但协议无效,因为“曲线”投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然而,在判决中,北京市高级法院仅责令该投资公司返还本金和股息总计超过1.3亿元,而最高法院裁定该投资公司赔偿华懋公司约20亿元。

为什么判断结果会大相径庭?对此,最高法认为,合同无效的财产后果只是不承认华懋公司享有银行股东的权利和地位的约定,而是华懋公司的投资和收益是客观存在的。根据法律规定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精神,在承认投资公司享有银行股权的同时,应责令投资公司向华懋公司支付合理的赔偿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应由投资公司所持银行股份的市场价值和40%的股息决定。终审法院调整了相关金额,判决投资公司向华茂公司支付40%的股票市场价值7.37亿元和40%的股息5.9亿元,共计21亿元。

为什么要花3年时间来执行?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实现大规模股票交易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据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丽娜介绍,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投资公司持有的银行股份约7.3亿股被法院查封。

通过拍卖或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变现被扣押的股票,可能会给银行股价乃至金融市场带来巨大风险。为了避免这种后果,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持了双方关于案件执行的几轮谈判。2014年10月31日,双方就本案的执行达成和解意见。华懋公司放弃部分利息,投资公司主动支付共计人民币20.1668亿元。案件已经结案。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执法新案件1485件,总破案率为79.1%。实际到位金额62.57亿元,法定审限内结算率100%。华懋公司的执行案件是近年来本市法院受理的最大的执行案件。

这一版是/新京报记者王伟写的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香港女首富曲线投资内地银行引纠纷 获20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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