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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省级法院受理司法赔偿案件143件,创历史新高。从1995年到2014年的20年间,山东省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280件,赔偿总额13152.1万元。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年来,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妥善处理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纠纷,审理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280件,赔偿总额达1.31521亿元。其中,一审行政赔偿案件6299件,赔偿总额10361万元;审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1448件,赔偿总额2791.1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共审理了533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设立的赔偿委员会受理司法赔偿案件839件,审结案件830件,决定赔偿案件307件,赔偿率37%,赔偿金额1916.9万元,其中法院赔偿94件,检察院赔偿106件,法院检察院赔偿39件,公安机关赔偿68件。各级法院受理自我赔偿案件623件,结案618件,其中决定赔偿案件214件,赔偿率34.6%,赔偿金额867.8万元。

山东法院20年审理8280件国家赔偿案 赔偿金额1.3亿

自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司法赔偿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0年降至最低点。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畅通了索赔渠道,改进了处理程序,导致省级法院受理的司法赔偿案件数量增加。2014年,省级法院受理了143起司法赔偿案件,创历史新高。(记者马君义)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山东法院20年审理8280件国家赔偿案 赔偿金额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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