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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2月22日消息,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新规定明确提出打破刚性赎回;新规定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明确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统一要求金融机构按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为了防范风险,提出了“以旧换新”的安排。旧产品到期后不再更新,新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

任泽平点评资管业务意见:非标融资或有所走弱

方正宏观的任泽平和杨伟真对此发表了评论,称这一规定是抑制资金流入现实的具体手段。

以下是最初的评论:

1.《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是风险防范和去杠杆化政策的延续。去年,在大量货币脱离现实并造成巨大金融风险后,该政策显然转向了风险防范和去杠杆化。除了货币政策整体的边际地位吃紧之外,这一规定也是抑制资金脱离现实、进入现实的具体手段。

2.新规收紧了对信托、私募和基金子公司等一系列机构的监管。“双十”集中限额和10%风险准备金是主要限制公共基金、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规定。根据这一观点,双十规定和10%风险准备金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一系列以前监管宽松的产品,如信托、私募和基金子公司。

3.新规可能会进一步收紧对外包资产的监控。在杠杆限制中,强调对于单一产品,将根据渗透原则计算总资产,表明分包资产也将包括在统计中,政策明确消除多重嵌套,资产管理产品不允许投资于除fof和mom之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4.非标准资产阳光监管。规定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非标准资产,但可以发行专门投资非标准资产的产品,该系列产品受额度管理和期限错配监管。结合基金池禁止运作的规定,实际上是对高风险非标准资产投资的基金进行管理,便于对非标准产品基金进行独立监管。

5.新法规加强了对渠道业务的监控。对渠道业务政策的警惕由来已久,但一直是以间接的方式进行监督,如明确权利和义务、限制投资额度等。这一新规定直接提出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渠道服务,渠道业务可能大幅减少。

6.新的规定明确了新旧之间的界限,从而减少了新规定对市场的巨大影响。

7.债券市场预计将受到负面影响。私募等机构的双十规对流动性较弱的信用债券影响较大,外包资产的进一步淘汰也对整体债券资产产生负面影响。预计债券市场的风险将持续,去杠杆化和外包仍将对债券市场产生负面影响,信用利差可能进一步扩大。

8.非标准产品可能受到渠道业务严格调查和阳光监管的影响,非标准融资可能弱化。

9.新规对宏观经济和股市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但效果有限。尽管新规将提高广泛的资本利率,但它们将对中低信贷收益率产生更大的影响。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任泽平点评资管业务意见:非标融资或有所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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