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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免去景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巡回法院院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何荣(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任命何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4.任命张永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院副院长。

5.免去郑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苗友水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七、任命冯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8.任命徐文刚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一巡回法院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王秀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任命汪静波(女)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免去刘光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刑事审判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王西欣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郭峰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李晶萍(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职务。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人大常委会免去景汉朝、贺荣的最高法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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