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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淮安综合报道7月1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江苏省纪委对原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肖本明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肖本明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组织纪律,虚报家庭房产和投资,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礼品,让他人无偿修建私人庭院的;违反工作纪律,未经会议研究和招标程序将项目移交他人的;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经营活动中收受财物的。

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肖本明被"双开" 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

肖本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党员意识,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他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报省委常务委员会批准,将肖本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应收取惩戒费;将肖本明的犯罪嫌疑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肖本明被"双开" 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

肖本明的简历

肖本明,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省盐城市人,毕业于省委党校,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淮阴农机公司计票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政工干部、淮阴市委党总支联络员、县支部书记、副处级组织者、正处级组织者、淮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共青团淮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共青团淮安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2年1月,任淮安市滁州区委员会副书记、区长;

2005年7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

2006年1月,任淮安市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2011年3月,任淮安市委常委;

2011年6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5年6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丽水县委书记;

2016年5月,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6年9月,他担任淮安市人大党组成员。

2017年2月,他被解除淮安市人大党组成员职务。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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