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7字,读完约2分钟

2007年招聘在职人员取得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中文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

一、法律硕士( j.m )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通常需要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员会、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系统干部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共同培养的考生,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处级(含)以上行政级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者,并由所在机构的政治部门推荐。

【要闻】07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关联事宜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本公司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的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的录用比例通常在本校当年招聘限额的20%以下。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包括刑法学、民法学、法理、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三个。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机构单独组织,时间由自己安排的剩下两个全国联合考试。

外语考试语言是俄语考生,仅限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考试语言为日语的考生仅限于东北财经大学。

(三)联合考试大纲

《取得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联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

(四)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1] [2] [3] [4] [5] [6] [8] [9] [ 10 ] [ BR/] [ 1

特别是根据各方面情况的调整和变化,新浪网提供的所有考试新闻都可以参考,所以考生请根据权威部门发表的正式消息。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要闻】07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关联事宜

地址:http://www.jycdb.com/jyjy/17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