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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 法律底线是无法逾越的

流行病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十分重要。疫情防控力度越大,就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走上法治轨道,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有效提高依法管理能力,我们梳理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

这一流行病目前的法律底线是不可逾越的

下面,与边肖一起仔细学习...

零件01

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查、采样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或者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者应急工作的虚假信息。”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帮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部分

拒绝、阻碍、干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人员执行任务,或者阻碍、干扰、破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现场建设、设施和设备的,应当怎么办?

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拒绝、阻挠、干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人员执行任务,阻挠、干扰、破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建设、设施、设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03部分

如何处理拒绝或擅自离开隔离治疗的患者和疑似患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在隔离期满前,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离开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部分

强行闯入公安机关设立的警戒带和警戒区处理新的冠心病引起的肺炎,你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强行冲进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带和警戒区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05部分

有意或无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将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您知道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故意传播它,危害公共安全,您将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1条第1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定罪处罚。

如果您被怀疑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或实际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但在潜伏期内,您错误地认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并拒绝接受隔离、强制隔离或治疗。如果过错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将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06部分

如果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拒绝隔离,拒绝配合隔离治疗,他们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冠状病毒感染者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治疗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碍公务罪定罪处罚。

第07部分

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防治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或者销售已知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不具备保护和治疗功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生产和销售。

第八部分

如何解决高价销售口罩的问题?

在防治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第09部分

打着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幌子,使用虚假广告宣传是否违反刑法?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以防治突发传染病等灾害为名,利用广告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造成多人受骗,造成大量违法所得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第10部分

随意丢弃口罩等医疗废物的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随意丢弃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造成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环境污染罪定罪处罚。

第11部分

在防疫和控制过程中,如何处理捏造或散布谣言?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5条明确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应急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应急工作的虚假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经营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编造传染病疫情虚假信息,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处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编造或者故意传播与突发传染病有关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这一流行病目前的法律底线是不可逾越的

如果你利用新冠状病毒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你可能被怀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有“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你最多可以被判15年监禁。

第12部分

如果我坚持或任意损坏或占用防疫物资,或在公共场所闹事,该怎么办?

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期间,情节严重,或者公私财物被损坏、任意占用,或者在公共场所闹事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第13部分

如何处理以开发、生产或销售防灾救灾物资为名的欺诈行为?

在防治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期间,以开发、生产、销售用于防治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的灾害物品为名,骗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的有关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欺诈手段处罚。

第14部分

在突发传染病防控过程中,如何应对“打砸抢”?

在防治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破坏、盗窃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这一流行病目前的法律底线是不可逾越的

为了充分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维护社会秩序。请群众主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并拨打110。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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